《文艺理论研究》
关于强制阐释论的研讨
主持人:
谭好哲: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参与者:
韩筱蓁、孟骋、李燕、米华、孙萃英、庄守平、任群、于洋、李晶晶、黄若愚、王秀香等山东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时间:2018年1月6日。
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谭好哲:同学们,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个近期文艺理论研究中的热点话题:“强制阐释”。“强制阐释”现象在中国当代文论发展史上由来已久,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到文革结束的十几年,苏联文论模式即以强势阐释的姿态深刻影响着中国文艺理论建构进程,十七年时期文学理论明显地呈现为文艺为政治服务。新时期以来,国门洞开,放眼世界,西方文论的涌入在纠偏的同时也逐步走向矫枉过正。杨杰把西方文论对中国学界强制阐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西方文论主潮移植模式的开启阶段,以形式主义为代表的西方文论的“向内转”带动了我国文论的“向内转”,否定乃至摒弃了苏联模式的社会-历史文艺研究范式,转向语言、结构、修辞等以文本为研究中心的审美化研究范式。第二阶段是1990年前后的以西方马克思文论为核心的移植阶段。此时新马克思主义文论、大众文化、语言学转向、后现代等理论纷纷涌入,伴随着出现了文艺的商业化媚俗化倾向。毫无疑问,强制阐释论为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的批判性思考开拓了新的路径,同时它也是一个值得继续深入研究、不断探讨的话题,大家围绕主题,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不拘一格,放开讨论。
韩筱蓁:张江教授用“强制阐释”这一文学理论术语来概括西方文论(尤其是当代西方文论)的局限和问题,将其具体归纳为“场外征用”、“主观预设”、“非逻辑证明”、“混乱的认识路径”等几个方面,以十分谨慎的态度关注西方文论在我国的流行状况。在研究方法上,他通过分析西方文论的生成语境,总结了中西方文化之间存在的语言差异、伦理差异和审美差异等,认为这些差异决定了西方文论在进入我国的文学研究语境时,就必然存在着理论运用的有限性问题。
进入语境考察这一研究方法非常重要。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文学与阐释都有着悠久的历史。美国学者厄尔·迈纳在其著作《比较诗学》中指出,西方诗学是亚里士多德根据戏剧定义文学而建立起来的,于是形成了“模仿-情感”的诗学;中国诗学是在《诗大序》中抒情诗的基础上产生的,于是产生了“情感-表现”的诗学。他从中西方文化体系的不同出发,分析了它们各自形成的原创性诗学方式,这就是一种从历史文化语境出发的“还原”态度。但是近代以来,西方理论总是作为一种殖民话语和霸权话语出现,西方人把这表述为在“世界范围的责任感”。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态度使得他们选择忽视其他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中的合理成分,如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东方哲学”部分中指出,哲学史是从东方开始的,但这只是哲学发展的低级阶段,因此他认为中国并没有真正的哲学。
当代西方文论发生于充满变革的二十世纪,此时科学技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人的自我认识的问题不但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反而处于深刻的危机之中。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当代西方文论就是这些变化的反映,鲜明地表现为注重文本形式、强调主观心理、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突出文化批判等几个方面,并先后发生了“非理性转向”、“语言转向”、“文化转向”等多样复杂的变化。因此,这样的西方文论在进入中国时就会遭遇一个语境的变迁。晚清以来特别是“五四”之后,西方话语和文论体系在我国的文学研究中似乎掌握了主要话语权,如西方的文学主体论引进之后,我们将古代文论中的“言志说”、“缘情说”等阐释为中国文学主体论;西方的接受美学传入之后,我们将“诗无达诂,易无达占,春秋无达辞”阐释为中国的接受美学等。诚然,对西方文论的借鉴和比较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启发性,但这种亦步亦趋的态度,难免出现“强制阐释”的现象。中国古代文论有其产生的特有历史文化语境和理论生长点,如何对自身传统进行合理解释和创新,真正从传统中发现有价值的思想资源,是探索中国古代文论现代转型问题的关键。同时,还应积极在全球化时代中参与文学理论对话,参与西方文论的发展进程,而不仅仅是以西方的眼光来理解和规范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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